在当今不可预测的全球环境下,企业和投资者面临着因不可预见的干扰而日益增加的风险。从大流行病到金融危机,此类事件可能对合同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在印度尼西亚,有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此背景下经常出现——不可抗力和艰难情形。尽管它们初看相似,但其含义和法律后果截然不同,企业必须理解这些差异以保护自身利益。
理解不可抗力与艰难情形
不可抗力和艰难情形都涉及扰乱合同履行的不可预见事件,但其影响的严重程度是二者的区别所在。不可抗力指的是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超出各方控制的、并完全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事件。相比之下,艰难情形并未使得履行成为不可能,而是使其对其中一方而言变得远为困难、成本高昂或失衡。
在印度尼西亚,不可抗力原则在《印度尼西亚民法典》第1244条和第1245条中得到明确承认。然而,艰难情形并未正式编入法典。它更常见于国际实践中,尤其是在普通法系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原则》(第6.2.1–6.2.3条)中。
不可抗力与艰难情形的认定条件
一个事件要构成不可抗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该事件在合同签订时必须是不可预见的;必须超出各方的控制范围;并且必须阻止义务的履行。在此概念内,印尼法律理论还区分了绝对不可抗力(使履行完全不可能)和相对不可抗力(仅暂时阻碍义务履行)。例如,COVID-19大流行常被视为相对不可抗力,因为其影响扰乱了合同但并未自动导致合同无效。
另一方面,当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合同关系出现严重失衡时,则适用艰难情形。虽然履行在技术上仍然可能,但对一方变得过度繁重。一个常见的例子是货币急剧贬值,这突然增加了受外币支付义务约束的一方的成本,从而破坏了合同的经济平衡。
特定行业的实践可能有所不同
在某些行业中,这些概念有更细致的规定。例如,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上游石油和天然气特别任务工作组(SKK Migas)发布了《工作指南第007号》(”PTK 007″),该监管框架就不可抗力及相关情况提供了指导。PTK 007不仅涉及不可抗力事件,还定义了紧急条件(指对生产设施的突然干扰并威胁到运营)和危急条件(指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对于产品分成合同承包商及其他行业参与者而言,此框架对于确保合规性和运营韧性至关重要。
合同条款清晰至关重要
尽管艰难情形未在印度尼西亚成文法中得到明确承认,但如果合同中明确包含,它仍然具有约束力。这一原则与《民法典》第1338条第(1)款一致,该条款确认有效的协议在缔约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鉴于商业固有的不确定性,在印度尼西亚签订合同的公司应确保不可抗力和艰难情形条款的起草精确无误。含糊的条款会引发争议,而定义明确的条款则可以避免昂贵的诉讼。各方还应就实际操作机制达成一致,例如要求及时通知不可抗力或艰难情形事件,并辅以照片、政府通告或官方声明等证据。此外,纳入重新谈判条款可以在出现艰难情形时提供灵活性,以公平地调整合同条款。
对于在印度尼西亚运营的企业和投资者而言,理解不可抗力与艰难情形的细微差别对于有效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合同不仅需要预见潜在的中断,还应提供清晰、可行的解决方案,以维持公平性和连续性。
审德律所如何提供帮助
如果您需要咨询相关问题,审德律师事务所作为印尼顶尖的律师事务所,可为您能提供专业的法律上的建议和解决方案。您可以通过info@schinderlawfirm.com或微信与我们的专业公司法律师和民事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帮助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