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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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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新开放原矿出口

印尼自然资源丰富,包括用于制造电动汽车锂电池的原材料——镍。由于电动汽车的大规模增长,镍这一重要矿业资源预计将进入一段高需求时期。以镍为原材料的商品将迎来超前的高需求,引起价格上涨。对于印尼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把握的利好机会。

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前,印尼政府只允许出口高纯度镍或其衍生产品。然而,由于疫情导致全球经济放缓,采矿业衰退,镍商品贸易也受到影响。

尽管目前镍商品的价格有上涨的趋势,但预计不会持续太久。如果疫情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其长期影响将直接反映在镍商品的价格上,造成价格继续下跌。

政府可以推行的经济政策之一是放宽税收、信贷和激励措施等方面的规范,包括矿产和煤炭开采领域,尤其是可以产生外汇的镍类商品。由此,政府有必要支持金属矿物对外出口。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Arifin Tasrif先生代表印尼政府宣布开启原矿出口。重新开放的原矿有铜精矿、铁精矿、锌精矿、锰精矿和铝土矿。该命令依据矿产和煤炭开采总干事Ridwan Djamaludin先生的通知,即编号1.E/MB.04/DJB/2021关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对金属矿物海外销售的建议。

根据2021年3月12日能源和矿物资源部的法令,即编号46.K/MB.04/MEM. B/2021关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对金属矿物海外销售的建议,规范了对外国销售金属矿物的要求,以下是一些要点:

  1. 能源和矿物资源部的法令,即编号46.K/MB.04/MEM. B/2021关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对金属矿物海外销售的建议,仅针对特定金属矿物商品,其中包括:
    • 铜精矿;
    • 铁精矿;
    • 锌精矿;
    • 锰精矿;
    • 铝土矿(经水洗后氧化铝含量> 42%)。

  2. 持有生产运营金属矿业营业执照及特殊生产运营金属矿业营业执照,但不满足在第二评估阶段至少90%的精炼设施建设,根据2020年发行的第12号关于2019年新冠病毒作为国家灾难的总统令,现可获得出口批准建议,但仍可按评估期内累计出口销售额处以行政罚款。这是依照能源和矿产资源部2018年第25号关于矿产和煤炭开采业务的规定以及2020年第17号关于2018年第25号规定的第三修正案。
能源和矿物资源部的法令,即编号46.K/MB.04/MEM. B/2021关于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对金属矿物海外销售的建议是政府增加金属矿物商品产量和价值的方式之一,这也是审德律师事务所的使命。如果您需要原矿出口及其实施条例方面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或发邮件至info@schinderlawfirm.com

资料来源:能源和矿产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