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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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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公司解散后停止纳税

首先需要明白的是,解散公司并不意味着它失去法人地位。结束公司法人地位的前提是进行清算程序。根据印尼词典,清算是“公司作为一个法律实体的解散,包括向债权人支付债务并将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

第一步:解散公司

下列情况可以成为解散公司的理由:
  1. 根据股东大会(以下简称GMS)的决议;
  2. 公司章程规定的成立期限届满;
  3. 根据法院命令;
  4. 当商业法院做出最终且有约束力的判决宣告破产终止时,公司的破产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5. 因公司破产资产已被宣告;
  6. 破产是指根据《破产和暂停偿债法》处于破产状态,或者因为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依法要求公司进行清算。
一般来说,解散公司的原因是股东意愿。因此,解散应通过GMS决议进行。需要注意的是,持四分之三已发行股份且有投票权的股东需出席或派代表出席关于公司解散的GMS决议。如果不是所有股东都在印尼,该怎么办?通函决议也是一种选择,但要执行该决议,公司所有股东必须同意解散公司并签署通函决议。

第二步:清算

公司解散完成后,清算程序可由指定清算人开始。清算人可以由第三方指定,也可以由董事会代表作为清算人。需要由清算人完成的重要工作如下:
  1. 在一份全国发行的报纸和国家公报上刊登公告;
  2. 通知法律和人权部(MOLHR)关于公司解散的情况,并在公司登记中写明公司正在清算;
  3. 向全体员工宣布解散计划;
  4. 获得MOLHR的确认信;
  5. 吊销公司执照和公司登记,如NPWP和营业执照。这非常重要,特别是NPWP的吊销用于完税!
  6. 结算流程(资产计算、负债结算等);
  7. 清算报告。
除了以上所述的流程,还有很多文书工作要做。但不必担心,作为一家为来印的海外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的顶尖律所,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建立公司以及承接公司解散业务。如果您需要法律咨询和帮助,请发送邮件至info@schinderlawfi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