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白的是,解散公司并不意味着它失去法人地位。结束公司法人地位的前提是进行清算程序。根据印尼词典,清算是“公司作为一个法律实体的解散,包括向债权人支付债务并将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
第一步:解散公司
下列情况可以成为解散公司的理由:
第二步:清算
公司解散完成后,清算程序可由指定清算人开始。清算人可以由第三方指定,也可以由董事会代表作为清算人。需要由清算人完成的重要工作如下:
第一步:解散公司
下列情况可以成为解散公司的理由:
- 根据股东大会(以下简称GMS)的决议;
- 公司章程规定的成立期限届满;
- 根据法院命令;
- 当商业法院做出最终且有约束力的判决宣告破产终止时,公司的破产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 因公司破产资产已被宣告;
- 破产是指根据《破产和暂停偿债法》处于破产状态,或者因为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依法要求公司进行清算。
第二步:清算
公司解散完成后,清算程序可由指定清算人开始。清算人可以由第三方指定,也可以由董事会代表作为清算人。需要由清算人完成的重要工作如下:
- 在一份全国发行的报纸和国家公报上刊登公告;
- 通知法律和人权部(MOLHR)关于公司解散的情况,并在公司登记中写明公司正在清算;
- 向全体员工宣布解散计划;
- 获得MOLHR的确认信;
- 吊销公司执照和公司登记,如NPWP和营业执照。这非常重要,特别是NPWP的吊销用于完税!
- 结算流程(资产计算、负债结算等);
- 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