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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1

印尼政府对煤炭加工不收取使用费

关于创造就业机会的2020年第11号法律(“综合法案”)包含了许多关于工业的新法规,包括由2021年第25号政府法规(“GR 25/2021”)规定的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门的实施,该法规主要规定了矿产开采活动和电力。其中一项新调整为第3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矿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特殊矿产业务许可证和特种矿产经营业务许可证作为对煤矿商品经营合同/协议持有人的延续,实施国内煤矿增值活动,可以征收0%使用费”,而在之前,法规根据数量收取售价的2-13.5%不等的使用费。

GR 25/2021第3条第(4)段规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的法规将进一步规定实施该条款的价值、要求和方法。该规定目前正在起草中,预计将很快完成。这项新规定只适用于增值活动的煤矿数量。正如GR 25/2021第3条第(2)段所述,实施该法规是为了实现能源独立,满足对工业原材料的需求。GR25/2021似乎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减轻煤炭行业的成本负担,因为目前的使用费被认为没有竞争力。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只适用于有生产采矿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也就是说,政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能源独立和满足工业原材料的需求,针对的是冶炼厂或其他加工厂。这项规定也是政府致力于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以提升国家的EODB排名,鼓励更多矿业公司在印尼开设业务,帮助解决失业问题。

未来的法规预计将进一步支持投资和商业活动的发展,投资者将能够且更轻松地获得许可证。审德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年帮助各类企业在印尼设立业务并获得执照的经验。如果您也希望在印尼开展业务,请发送邮件至 info@schinderlawfi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