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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个人数据保护法》最终获通过

在当前全球化时代,国际贸易活动是一个国家收入的来源;另一方面,进行国际贸易领域的商家也需慎重考虑税收问题。根据 2008 年第 36 号和2021 年第7 号《所得税法》,所得税指的是以任何名义或方式在印尼或境外营利商业中所产生的税收。同时,根据《所得税法》第 24 条规定,进行国际贸易的纳税人都需征收所得税。

但值得注意一点的是,境内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应付的税款,可在同一纳税年度抵免法律规定的应纳税额;即一年内已缴纳的税款可扣除或抵免。关于在境外缴纳所得税金额及不超过所欠税额的换算,《所得税法》在此做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

财政部在《第 192/PMK.03/2018 号条例(“MoFR 192/2018”)》中规定:计算应缴纳所得税时,纳税人必须将国外收入与印尼国内收入相结合 ;国外收入视为净收入,且可退税范围为:

  • 来自国外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收入;
  • 来自海外信托或国内纳税人净收入部分
  •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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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Dewi Susan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