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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8

零售贸易和百货公司合作:支持印度尼西亚的小微企业

印度尼西亚是零售业迅速增长的国家之一。该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在超市或百货公司销售各种非食品、非饮料或非烟草相关物品。为了发展这个行业, 同时支持微型和小型企业 (MSEs), 政府已颁布了规定和指南, 以管理零售贸易中的合作关系。

  1. 购物中心或超市与MSEs之间的合作模式
    KBLI 41791是印度尼西亚的标准业务领域分类, 涵盖超市或百货公司中各种类型商品的零售贸易。该类别中交易的物品包括服装、家具、珠宝、儿童玩具、运动设备、化妆品等。然而, 最有趣的是2021年第23号贸易部长令如何规范这一行业内的合作伙伴关系。

    零售贸易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指购物中心或超市与MSEs之间的合作。这对于支持印度尼西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是一项重要举措。贸易部颁布的指南第1条第8款规定, 合作伙伴关系是指基于互惠、信任、强化和利益原则, 涉及MSEs和大型企业之间的业务背景下的合作。

    这些合作安排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
    • 市场营销合作: 超市可以与MSEs合作营销由MSEs生产的产品。这可能包括使用超市品牌或其他约定品牌重新包装产品以提升商品的价值。
    • 提供经营地点: 根据约定的条件, MSEs可以在购物中心或超市内获得经营地点。
    • 供应商品: 购物中心或超市可以向参与供应商提供MSEs所需的商品。
    • 特许经营合作: 此外,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合作可以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建立,
  2. 许可义务和门店所有权限制
    政府已确定了必须遵守的多项业务许可义务, 包括《2021年关于超市的政府法规》中规定的条款。这些义务包括遵守与超市业务设立、超市门店所有权、与微型或小型企业合作以及向中央政府定期报告门店数量、合作MSEs数量和吸纳的员工数量相关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本土产品的承诺。这包括优先考虑本地生产的商品供应,有助于推动国内产业的增长。
    这些合作代表了促进印度尼西亚小微企业增长的重要步骤。他们可以利用培训、咨询、商品供应、资本等形式的便利来发展他们的业务。
    购物中心和超市还有义务向中央政府定期报告门店数量、合作MSEs数量和吸纳的员工数量。这使政府能够监控这些合作的进展。
    特别是当超市使用自己的品牌时, 它们有责任确保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和法规。这也为他们提供了为发展国内产品和品牌做贡献的机会。

    总的来说, 印度尼西亚零售贸易中的合作伙伴关系不仅关乎赢利, 还关乎支持小微企业和推广国内产品。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 政府致力于创造一个公平包容、支持可持续经济增长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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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Budhi Satya Makm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