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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法律体系下的机遇与挑战:知识产权证书作为信托担保

在当今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知识产权(IP)已成为最有价值的资产之一。知识产权是一类无形资产,包含由人类智慧创造的成果,这些成果不仅具有艺术和技术价值,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潜力。在初创企业、创意产业及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最广为人知的知识产权形式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工业设计。

然而,将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的实践仍面临诸多障碍,包括监管、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挑战。

  1. 印度尼西亚的信托担保法律框架

    印尼的信托担保制度由1999年第42号《信托担保法》(Fiduciary Law)所规范。该法律本质上允许动产(包括无形财产权)作为信贷担保。根据该法第1条第2点的定义,信托担保的标的物包括:

    “动产,无论有形或无形,以及不适用抵押权(根据1996年第4号《抵押权法》)的某些不动产(尤其是建筑物),该等资产仍由出让人控制,并作为特定债务偿还的担保,从而赋予受让人相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基于此定义,代表无形资产权利的知识产权证书在规范意义上可被认定为信托担保的标的物。这一法律基础在 2022年第24号《创意经济政府条例》(GR 24/2022) 的颁布后进一步得到强化,该条例首次明确提出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机制。

  2. 基于知识产权的融资机制

    GR 24/2022 为知识产权融资开辟了制度化道路。其第1条第4点规定:

    “知识产权融资机制是指以知识产权作为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务担保物,从而为创意经济主体提供融资的一种机制。”

    此类资金可来源于银行或非银行机构。根据第4条,政府通过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产权的利用与评估来推动该融资机制。第5条进一步规定,政府的促进措施包括:协助知识产权的注册或备案,以及优化知识产权作为担保物的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第7条规定创意经济主体可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交申请,最低要求包括:

    a. 融资方案;

    b. 创意经济经营证明;

    c. 与创意产品知识产权相关的协议;

    d. 知识产权备案证明或有效知识产权证书。

    根据第8条,金融机构将在收到申请后对企业及拟用作担保的知识产权证书进行审查与评估。第9条进一步明确,信托担保的担保标的可包括:

    a. 知识产权上的信托担保;

    b. 创意经济活动中的合同;

    c. 创意经济活动中的应收账款。

    需要注意的是,仅有在印尼法律与人权部完成注册或备案、且已由权利人自行管理或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才可作为担保物。

  3. 机遇与挑战

    在印尼,知识产权证书作为信托担保的潜力巨大,特别是能为初创企业和创意经济部门提供融资支持。然而,该制度的落实仍面临以下挑战:

    • 技术性法规尚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

    • 市场主体法律素养不足,对知识产权金融化的认知有限;

    • 金融机构风险偏好较低,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缺乏信心。

    因此,推动该制度落地需要多方协同努力:

    • 完善技术性法规;

    • 提升企业与创意主体的法律与金融认知;

    • 强化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评估和风险管理的能力;

    • 鼓励政府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

    若能在制度与实践层面取得突破,知识产权证书将成为一种合法、可靠、且具经济价值的担保形式,为印尼创意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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