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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件合法化:执行2021年第2号总统条例——关于批准废除外国 公共文件合法化要求的公约

2021年1月,政府颁布了关于批准废除外国公共文件合法化要求的公约(“PR 2/2021”)的2021年第2号总统条例。根据取消外国公共文件必须合法化的规 定(“加注条约”)的公约,所涉及的文件有四种类型,即法院文件、行政文件、 公证行为和官方证明。官方证明指那些以私人身份签署的文件,例如记录文件 登记、在某一日期确实存在的事实的官方证明,以及官方和公证的签字。根据 《加注条约》,原籍国和接收国不再需要双重证明,也就是说现在只需要一份 加签就足以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在PR 2/2021公约之前,任何在印度尼西亚境外签发/执行的文件都需要经过 原籍国公证人的公证,并经印尼领事馆认证后才能在印尼执行或作为法庭证据 提交。这些文件包括一份商业合同、代替股东大会的循环决议、委托书等。

在PR 2/2021颁布后,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不再需要外国公共文件的合法化。但 PR 2/2021并没有定义外国公共文件的含义,也没有提供关于PR 2/2021实施 的进一步指示。

PR 2/2021年的执行情况

由于PR 2/2021没有明确定义外国公共文件的含义,我们强烈建议咨询您向专 业法律顾问咨询,了解具体文件是否需要经印尼领事馆合法化认证。例如,对 于用于法庭目的的文件,我们会建议客户进行合法化认证。至于用于商业目的 的文件,可能并不再需要合法化认证了。

审德如何为您服务

合法化过程,尤其是在疫情期间,耗时长、成本大。考虑到PR 2/2021的实 施,专业意见对于文件是否需要合法化认证是重要且必需的。

审德律师团队在协助客户起草商业合同、准备与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准备庭 审文件以及与公证人、政府部门和法院人员联系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如果 您或您的公司需要与外国文件合法化相关的法律意见,请立即联系我们或发送 邮件至 info@schinderlawfir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