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6 月 8 日,贸易部取消了对毛棕榈油、精炼棕榈油(RPO)、精炼、漂白、脱臭棕榈油精和食用棕榈油(毛棕榈油及其衍生物”)各类商品的临时出口禁令。 此2022 年中第 30 号贸易部颁布的条例及第 39 号条例(MoTR 39/2022)为印尼的投资创造了积极的前景。
对 2022 年 4 月 27 日颁布实施的出口禁令进行解除,将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但撤销后在出口程序中需注意什么事项呢?
毛棕榈油及其衍生品出口规范如下:
- 根据印尼法律规定,出口商必须获得出口准证。出口准证可通过“印尼单一电子系统窗口“SINSW”)”提交申请,在获得对外贸易执行主席后方可获得“出口批准”。在申请报告期间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且在下个月的15 号前进行提交。
- 需履行“国内市场义务”的要求如下:
- 提供向散装食用油生产商基于国内销售价格进行销售的证明;
- 基于国内销售价格向零售商销售及不按照国内销售价格购买毛棕榈油的证明;
- 通过”印尼单一电子系统窗口 ”通过电子系统提交数据、商业登记号、公司名称,与其他生产商履行国内市场义务证明,以及出口商和生产商合作文件。
如果您正涉及到毛棕榈油方面的业务或欲申请出口许可证,作为印尼领先的审德律师事务所可在此方面助您一臂之力;同时,您也可随时通过 info@schinderlawfirm.com ,向我们众多经验丰富和专业的民事、投资、争议解决和诉讼律师进行咨询。
Author: Suryani L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