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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09

采矿业务许可证被撤销该如何处理?

近期,印尼政府已正式撤销了 2078项采矿业务中1118类 “采矿许可证 (即IUP)” , 其中包括102类镍矿开采许可证 (161254公顷)、271类煤矿开采许可证 (914136公顷)、14类铜矿开采许可证 (51563公顷)、50项铝土矿开采许可证 (311294公顷)、237类锡矿开采许可证 (374031 公顷)、59类黄金开采许可证及385类其它矿产开采许可证 (365296 公顷)。

土地使用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印尼投资权威机构)负责人表示,政府在决定撤销数千类采矿许可证已做出慎重考虑。根据印尼政府最新颁布的规定,企业涉及到至少以下一种情况,许可证将被撤销,即:

  1. 公司被宣告破产;
  2. 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
  3. 持有“暂借林区许可证 (IPPKH)”,但尚未提交项目方案预算 (RKAB);
  4. 许可证已完成,但开采尚未进行;
  5. 持有者不明确,导致许可证在银行进行抵押。

由于印尼政府此次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大规模的撤销, 使采矿业主遭受各种困境; 然而, 政府也为许可证被撤销的业主提供了澄和解释的机会。土地使用和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谈到, 目前在被撤销的1118类开采许可证, 已有227家企业提出异议, 异议结果将在稍后的全体会议上进行讨论; 同时, 160家企业也要求出面澄清, 已有144家企业受到邀请。

对撤销采矿许可证提出异议的具体步骤如下:

  1. 业主向投资部长或投资协调委员会负责人 (BKPM) 提交“异议信”;由投资实施管控副主任进行负责;
  2. 投资执行管控副部长向业主发送关于“澄清许可证撤销”的邀请函;
  3. 业务必须准备相关的文件证据及与辨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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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Suryani L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