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件合法化:执行2021年第2号总统条例——关于批准废除外国 公共文件合法化要求的公约
2021年1月,政府颁布了关于批准废除外国公共文件合法化要求的公约(“PR 2/2021”)的2021年第2号总统条例。根据取消外国公共文件必须合法化的规 定(“加注条约”)的公约,所涉及的文件有四种类型,即法院文件、行政文件、 公证行为和官方证明。官方证明指那些以私人身份签署的文件,例如记录文件 登记、在某一日期确实存在的事实的官方证明,以及官方和公证的签字。根据 《加注条约》,原籍国和接收国不再需要双重证明,也就是说现在只需要一份 加签就足以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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